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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装配式建筑的增量成本问题

  一些部门提出,装配式建筑在发展初期,由于未达到规模化生产,增量成本目前计算难度较大,没有计价依据,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审计环节遇到困难。《通知》中已明确市造价主管部门负责收集装配式建筑工艺和措施的各项施工消耗信息,测算有关费用,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规程,发布装配式建筑构件及部品市场参考价格。未发布价格信息的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的价格,各相关单位可通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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