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深圳用住房向人才高调“示爱”

  想要留住人才,首先要有留住人才的家。正处于高位过坎的深圳,必须先过人才关!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已发布实施的《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了详尽解读。来看看,这都什么概念!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十三五期间供应30万套人才住房,可覆盖90万人;为不同类型的人才群体量身定制住房;300亿组建全市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市人才安居集团……各路英才,深都君就问你,到底来不来?

  300亿元打造人才安居集团

  为提高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管理能力,市委市政府决定注资300个亿组建国有独资的市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市人才安居集团,负责全市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业务,实现人才住房全过程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目前,市人才安居集团已投入运营。

  30万套住房人才拿去住

  《若干措施》以住房为抓手,积极抢占了人才战略的制高点。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构建人才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住房保障是救急政策,人才安居是奖励政策,这两个政策在以往的运营中,有着矛盾的地方。” 深圳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表示。

  究竟这若干措施哪点最吸引人才?深都君了解到,此次人才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前所未有,初步构建并形成了多渠道筹集建设人才住房的体制机制。先来看一组非常任性的数据,“十三五”期间,我市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也就是说近8成都是人才们的呀。另外,粗略按照三人一套住房计算,大概可覆盖90万人!

  深圳高调示爱人才,这爱的诺言可是要兑现的!因此,为了顺利完成这一艰巨任务,《若干措施》提出了9条措施,对人才住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进行了全方位布局,如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充分利用地铁、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上盖、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大力挖掘社会存量住房资源等,此外,还创新出让模式,在招拍挂过程中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人才住房可“量身定制”

  深圳已为人才住房的发展绘制了一副美好蓝图,如何尽快将蓝图变为现实?首当其冲便是解决土地瓶颈,多渠道开展人才住房筹集建设,主要包括:全面确立人才住房用地优先供给原则,尽快落实人才住房用地专项整备计划;严格执行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商品房配建人才住房的各项比例等。

  其次,虽然深圳爱才如命,但现行的人才安居政策力度明显不足,人才住房通常为65平方米以下户型,难以满足人才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因此,《若干措施》中提出,下一步将加快完善落实在建和已分配保障性住房项目公共配套,依托人才住房建设打造若干特色小镇,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当然,在挖空心思独宠人才的同时,深圳也做到了“雨露均沾”。深都君了解到,建设人才住房不会挤占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资源,政府还将大幅提高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供给数量。此外,对于人才住房将如何申请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在加紧制定相关申请程序、实施细则,有关草案就会公布并向公众征求意见。

  各区自行“勾搭”人才

  “老大”发话要爱才成魔,各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都得行动起来。《若干措施》规定,在全市统一基本规则的基础上,在人才认定、建设标准、分配规则等方面充分赋予了各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建设主体和用人主体的灵活自主权。也就是说,凡是行政部门应当下放的权力全都下放,凡是用人单位可以自己决定的事情全都由用人单位决定,不仅各区政府可以制定差异化的人才认定政策,而且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和自筹资金建设的人才住房,其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乃至分配规则还可以适当放宽。

  同时,为了调动各方力量建设筹集人才住房的积极性,《若干措施》还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参与人才住房的建设运营,鼓励企业将自有商业、办公用房、宿舍等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所在区政府将会给予适当的改造和运营资金补贴。

  另外,深都君还不得不真心感叹一下大深圳的机智啊。为杜绝通过人才住房牟取暴利,《若干措施》规定,人才住房不得转变为商品房上市流转,实现我市人才住房“只增不减”,确保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快建立全市人才住房统一信息平台,所有人才住房要在该平台具体实施,有效地杜绝通过保障房、人才房、多占房或者多占套房牟利的违规行为的发生。(来源:深圳都市报,作者:吕薇)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