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开展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治理行动,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各在监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区(新区)住房建设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督促辖区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上执法部门要针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实依法依规查处。
二、按时报送总结报告
请各单位于6月22日前报送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及违规海砂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建筑用砂情况统计表第一季度于3月27日前、第二季度于6月22日前报送。以上材料均报至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并需盖单位公章附word电子版。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