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内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相关服务事项(2021年12月份)》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相关服务事项(2021年12月份)》。
(二)项目背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21〕38号)的要求,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事项于2021年3月15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具体内容为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考试以及核发合格证书等事项。由于该项目工作量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自身场地及人力资源无法保证事项顺利实施,需要将事项实施的相关服务性工作内容外包委托第三方协助。
二、招标范围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相关服务事项,服务时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提供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考试相关考务服务,具体包括提供考场、配合做好考试的各项后勤保障服务。
(二)配合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核发(首次申请、证书延期、省内单位调动、个人信息变更、企业更名、外省调入、调出外省、证书注销等)业务的事务性工作,具体包括业务受理,材料流转、归档,审核结果的信息录入,建立工作台账,定期、不定期统计汇总业务数据及报表。
(三)处理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类业务的信息咨询(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
四、投标条件
(一)资格要求:应为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保质、保量提供服务;
(二)资质要求:具备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资质;
(三)财务要求:具有履约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状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批采购投标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属场地(需提供场地使用证明,面积原则上不低于700㎡,有能力承接6万人次/年的考试量);
(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需明确场地功能可用于“培训”;
(八)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九)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五、定标方法
一次票决法。
六、投标报价
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45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参加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
七、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报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如法人投标则无需委托书);
6.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加盖公章;
7.场地使用证明书;
8.办公及场地消防验收证明;
9.廉洁自律承诺书(加盖公章);
10.双方需签订廉洁自律协议。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五套,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一不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法人公章。
八、提交投标资料地点
请投标人将所有投标资料纸质材料送达指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8B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3782136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截标时间
2021年11月20日18:00。
十、合同格式
原则上按照我局合同范本签订。
附件: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