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2016年及之前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现根据专家意见拟定了《202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10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55-83788273、8378826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725室
邮政编码:518031
附件:202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