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索引号: | 11440300693981103B/2024-0019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名称: |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需要哪些人员参加?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
主题词: | 论证 人员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