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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及领取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应符合什么条件?

  首次申请条件,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73号令)规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

  (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续发申请条件,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73号令)规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须期末评估合格。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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