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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未明确要求在商业服务网点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考虑到商业服务网点的业态类型多,引发火灾的因素复杂,个别还擅自设置住宿(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有较高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商业服务网点内要尽量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根据建筑的管理特点,采用与物业管理室或住宅消防控制室联系并集中管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可以采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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