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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深圳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根据市住房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深圳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深建科〔2009〕9号),申报深圳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的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 凡在深圳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可申报。示范项目的实施时间包括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以内,并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申报项目的要求 申报的示范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点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 中6项以上建筑新技术的工程项目。“建筑业10项新技术”包括: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样、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新型建筑防水和塑料管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安装技术、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二)选用的关键技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建设局发布的推广技术。 (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类科技示范工程符合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申报单位根据申请的示范工程类别,分别填写《深圳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深圳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建筑节能专项)》或《深圳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绿色建筑专项)》 (二)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简介 (三)若申报的示范工程为拟建项目的,应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审批文件和申报单位相应的资质证明。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示范工程的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和有关材料(一式三份),申报书同时备份电子文档。 (二)按项目管理权限,报送有关材料和电子文档: 在深圳特区范围内报建的项目,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住建科研楼,联系电话:83787618)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 在宝安区、龙岗区报建的项目,分别由宝安、龙岗区建设局负责组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 对于部分特殊项目,也可在市住房建设局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处(深圳市福田区设计大厦九楼)申报。 五、申报时间 随时受理和评审,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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