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燃气监管

如何在南风天里安全使用燃气?

  1、使用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炭火、煤炉时,应保持室内通风;开车时应尽量使用外循环,做到生活场所有充足的新鲜空气流通。

  2、不使用不合格的(淘汰、超期)燃气灶,禁止使用直排式、烟道式燃气热水器。

  3、使用燃气灶时,应调整风气阀门,使燃烧的火焰呈透明蓝色,火焰不宜过猛,焰心部分接触锅底就行了。

  4、用气时,应开启排油烟机或排风扇,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条件。点火时先开灶前阀门,再开燃气具前管道阀门;熄火时先关燃气具前管道阀门再关灶前阀门。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