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工程计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深建设〔2021〕18号)的要求,我局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对现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进行修编,形成了《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3年3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反馈至szcost_jbk@zj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2.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