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工作,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力度,在深入调研我市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难点堵点以及实践经验基础上,我局启动了《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深建规〔2022〕8号)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8日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反馈意见至邮箱,地址:zlzl@zj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