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瓶信息
  • 流转信息
安全用气使用说明
1.禁止将气瓶置于人员密集或者靠近热源的场所;
2.禁止使用任何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3.应购买和使用符合要求的气瓶盛装的气体,不得购买和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或者报废的气瓶盛装的气体;
4.在可能造成气体回流的瓶装气体使用场合,用气设施上应当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5.在瓶内压力较高、不能直接使用气体的场合,应当在气瓶出气口装设减压阀,减压阀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瓶装气体用户应当确保减压阀与气瓶阀门连接牢固、密封可靠;
6.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保持气瓶内具有规定的剩余气体重量;
7.运输瓶装气体时,气瓶应当整齐放置;立放,要妥善固定,防止气瓶倾倒;严禁抛、滑、滚、碰、撞、敲击气瓶;
8.储存瓶装气体实瓶时,存放空间温度超过60℃的,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空瓶与实瓶应当分开放置,并且有明显标志;实瓶内气体互相接触会发生反应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分室隔离存放,并且在附近配有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对于储存易发生聚合反应或者分解反应气体的实瓶,应当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存放空间的最高温度和限定储存数量、保存期限;实瓶储存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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