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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安排

2014年工作总结

主要工作

完成情况

备注

一、改革创新——承接部委和省改革任务5项,主动探路试点改革任务8

(一)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保障房轮候分配步入新常态。

在我市安居型商品和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基础上,启动“两库合一”,实现保障房申请一张申请表、一个轮候库。率先全国实行公共租赁住房置换机制,疏堵结合解决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问题;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为全国闯出新路。

“两库合一”是继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轮候分配制度后的再次创新,公租房置换系全国首创。深圳是国家六个共有产权试点城市之一。住房保障继续领跑全国,住建部主要领导予以高度肯定。

(二)多措并举放管结合,促进建筑业回归市场。

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全面放开深圳建筑市场,制定《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与动态核查办法(试行)》,放管结合规范市场;持续推进“定性评审、评定分离、过程公开”招投标改革,厘清建设市场责任边界,转变政府管理模式。

 应住建部要求,我局在2014年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作专题发言,介绍深圳经验、模式。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创新示范城市,被住建部确定为施工安全标准化试点城市。

(三)引入“交警式”执法,试行属地化管理和建设工程执法监察。

推行属地化管理和层级监督,将建设工程监管权进一步下放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整合建设工程质监站、安监站的监管职能,实行质量安全“两监合一”执法模式,提供质监、安监一站式服务。在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由现行的以过程监督为主向以执法监察为主转变,由实物监督向行为执法转变。

    授权各区(新区)负责重点区域内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人民网等媒体对深圳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两监合一”、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四)推行“三化一诚信”,全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率先推行行政审批诚信申报制度,实行“信任在先,核查在后”的办事模式,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0%,减少重复提交资料99份,达到平均事项资料精简率达40%;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并达到三级办理深度;社会事务服务事项93%实现网上办理;多项指标超额完成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任务目标;建立“网上虚拟柜台”,打通内部“微循环”,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化、标准化、电子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打印,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将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下放至区级主管部门,将一级、二级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以及二级建造师等注册业务转移至行业协会。

    第三、四季度审批和服务效能全市排名第一。获市委办公厅颁发的“全市政务提升先进单位”;市政务办“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四个季度被政务办评为“先进窗口”。保障性住房租售“一站式”服务被住建部选为全国住建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两个典型做法之一,获得省委督导组、中组部组织二局的充分肯定。

二、住房保障——超额完成建设任务,供应套数创历史新高

(五)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和分配工作,保障规模再创新高。

超额完成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开工、竣工、供应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4%110%111%

计划新开工保障房2.5万套,实际开工3.1万套,超0.6万套;计划竣工2.5万套,实际竣工2.74万套,超0.24万套;计划供应2.8万套,实际供应3.1万套,超0.3万套。

(六)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全过程引入市场机制。

建设阶段采用施工总承包、BTBOT等方式,社会投资比例达60%以上;分配阶段采用政府分配、政策指导企业分配等模式;后续管理采用政府直管、单位自管、专业化管理的“三位一体”模式。

各级领导对我市住房保障市场化机制给予高度肯定并作重要批示。

(七)大幅扩面人才安居,“洼地效应”日益显现。

全面推进实用型人才、新毕业大学生、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等群体的住房保障,以“来者有其住” 、人才安居大幅扩面等政策措施助力我市“人才强市”、产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等战略。

发放人才安居住房补贴约4.7亿元,惠及约8.7万人。新增安排人才住房2.5万套,可惠及约8.75万人(按每户家庭3.5人计算)。“租售补”相结合,累计可惠及约17.45万人才家庭;人才安居工程实施3年来,新入户人才数量逐年稳步增长。

(八)发挥后发优势,持续改革公积金制度。

继续实施业内首创的公积金“人人可提取”、“无贷款贴息”等政策,2014年全国首创自助终端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升公积金归集速度,扩大公积金归集规模。公积金归集银行增至7家,办理网点增加至300多个。

    公积金当年归集资金338亿元,累计归集总额1099亿元,新增个人开户124万人,累计缴存职工人数达到802万人;归集速度居全国前列,归集规模跃居全国第三。

三、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质量水平与经济效应大幅提升

(九)严抓严管,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出台《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五年提升计划之两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打击建筑施工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行“一级巡查,两级督查”制度,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2014年,全市出动34268人次,监督检查工地12528项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20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273份,不良行为记录435次,省厅动态管理系统执法文书1512条。对企业和个人发出红色警示98条,黄色警示1002条。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全年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7项,其中国家优质工程奖3项、鲁班奖3项、詹天佑奖1项。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被国家住建部授予“住宅建设创新单位”,龙悦居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被住建部授予“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称号,是获奖项目中唯一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十)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培育和发展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以及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新兴产业,扶持建筑设计、装饰装修等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在前海合作区先行先试,探索建筑工业化、项目管理、BIM技术、智慧城市、绿色施工等多项试点。

深圳企业100强中建筑建材类企业达17%;全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中,深圳占56家。

(十一)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快速发展。

全市建筑业2014年度预计完成产值2360亿元,年均增幅19.9%;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完成投资约107亿元,可拉动相关产业投资约306亿元。

近年来建筑业增加值占本地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以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四、绿色发展——持续推进,绿色建筑之都初具规模

(十二)法规强制,资金扶持,绿色建筑领先全国。

    狠抓《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落实,发布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要点》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技术文件,建立健全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和督查制度,深入推进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和城区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法规强制和政策引导,促进绿色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发挥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形成了年产值约1200亿元的绿色建筑产业群。指导前海深港合作区编制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示范区”。

    新增绿色建筑面积988.6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标识项目94个,累计已有208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超过2100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及规模继续稳居全国各大城市榜首。我市“绿色低碳城”项目荣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美国保尔森基金会共同颁发的2014年“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奖”,许勤市长赴京作为全国唯一代表领奖并作专题发言。

(十三)政策引导,模式创新,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鼓励建筑企业采用绿色低碳技术、材料、工艺,加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214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面积累计超过9100万平方米。已建成5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设计年处理能力增至520万吨。以鹿丹村和红岭南苑为试点,率先引进项目现场处理建筑废弃物模式,实现建筑废弃物利用率75%以上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继续推进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继续试点探索开展建筑碳放权交易。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组织180个项目按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改造。基本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任务。

    新建建筑综合节能总量累计超过417万吨标准煤,相当于节省用电103亿度,减排二氧化碳1008万吨,建筑综合节能减排对全社会的节能贡献率达30%2014年散装水泥年使用量达1005万吨,使用率达72%,继续保持国内前列;有24家站点被评为省级信用评价企业,其中8家获评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省住建厅组织的2014年全省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三禁”检查中,我市“三禁”工作深受检查组肯定,获得第一名

(十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制定《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图集》、《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与安装操作规程》,大力推广建筑工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积极推动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鼓励和支持万科等业内领先企业试点建筑工业化,提高深圳建筑标准,根除工程建筑质量“通病”和“顽疾”。

万科公园里三期采用标准化、工业化生产后,单位面积节能20%、节水63%、节材87%、减少垃圾91%、减少扬尘79%,节约工期达30%,减少用工20%,减少质量通病92%。住建部、省住建厅对我市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五、民生服务——执政为民,惠民服务力度持续增强

(十五)创新绿色物业管理模式,试点“智慧社区”项目。

计划在100个物业项目开展绿色物业管理试点,实际完成110个,超额10个;计划在50个物业项目启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实际完成52个,超额2个。狠抓物业纠纷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共受理信访1633件,受理市政府12345专线信访1038件,受理微信渠道信访320件。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公布的2014年全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排行榜中,我市企业占21家,前20强我市占9家。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与香港房屋经理学会合作,为前海引进香港物业管理先进理念和专业人才奠定基础。

 

(十六)扩大燃气管道覆盖,提高燃气服务水平。

全市计划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110公里,实际完成170公里,超60公里,完成率155%。全市燃气管道长度超过4500公里,燃气管网覆盖率68.5%,完成率101%。完成133个老旧住宅区约3.8万户居民用户燃气管道改造。

全市新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超过12万户,总户数超过140万户。

六、专项工作——打破常规,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七)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重点工作。

2014年,我局承担的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共有85项,其中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的54项,如纳入十二项重大民生工程的安居工程,修订完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启动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等,全部按期超额完成。包括由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出的市政府重点工作3项、民生实事8项、民生工程3项、部省市改革任务13项等。

打好政府绩效考核“翻身仗”,全市政府绩效考核排名持续提升,从2012年全市倒数第二,2013年跃居前十名,2014年高居全市前茅。

(十八)较好完成历时14年的鹿丹村项目征收拆迁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作为民生中心工作,克服项目历时长、权属复杂、遗留问题多等困难,坚持“以法晓人、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采取“五个同步”工作策略,同步推进签约、房屋移交、补偿款支付、项目招标、规划报建五项重点工作,82天内完成鹿丹村片区31栋房屋的整体拆除任务。

拆迁过程平稳、有序、可控,未出现一单上访事件,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许勤市长批示:“抓得实,做得好!”。鹿丹村项目成为政府依法征收拆迁的典范。

(十九)多部门联动,大力治理泥头车乱象。

针对泥头车超高超载、带泥上路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泥头车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局领导班子利用节假日多次带队开展夜查泥头车大行动。通过大力整治,我市泥头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组织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检查泥头车3690次,出动执法人员10091人次,下发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202份,红色黄色警示224份,有效遏制了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

七、依法行政——立字为先,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二十)法制先行,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完成修订《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制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等。

住房和建设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全国领先。

(二十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完成行政职权清理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通过动态核查、违法行为查处、严重违法企业清出等措施强化行业管理。发布全市1163家建筑施工企业诚信排名,实施差别化监督。设立建设施工企业红黄牌制度、在媒体公开设立工程质量曝光台等。

我局被省住建厅确定为第一批创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

(二十二)社会参与,加大保障房骗租、骗购、欠租等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通过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动态巡查等方式,加大对住房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收回保障性住房557套,启动收房程序104户,依法清理追缴1047户欠租人租金,收回租金231万元。

举行保障房违规处罚听证会89场,处罚家庭290户,罚款521.67万元;媒体曝光违规行为相关人200余人次。

八、队伍建设——改善作风,队伍执行力战斗力显著提高

(二十三)推进群众路线教育整改,改善队伍工作作风。

出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加强作风建设十项规定》,将群众路线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深入推进,坚持每周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进展情况。对干部队伍严抓严管,1名处级干部因公车私用被免职处理。

全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廉政意识明显加强,全年未出现任何职务犯罪;队伍结构更为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到我局突击抽查“回头看”落实情况,对我局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情况及相关创新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十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强化队伍廉政建设。

全年共排查一级廉政风险点8项,二级风险点22项,三级风险点34项;坚持每周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一条廉政短信,共计18000余条次。

(二十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大力推行使用“干活”的干部。

在选用干部上,大力推行使用“干活”的干部,打破常规,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全局系统提拔科级、处级干部57人;建立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干部交流19人次,多方位培养锻炼干部。

2015工作安排

    总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四个全面”的尖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三化一平台”的改革主攻方向,更加注重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包容发展,在新的起点上把住房和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重点举措

预期目标

一、持续发力——争取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

以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棚户区改造等为契机,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继续深化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保障房区位补偿机制和价格补偿机制,允许购租偏远地区的保障房申请人适当享受大户型,以化解保障性住房供求结构矛盾;在新立项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中大力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

全面贯彻《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的既定思路;积极采用工业化、标准化、产业化技术,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从源头上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法治框架内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改革,加快修订保障性住房条例、安居型商品房管理办法、公租房管理办法等;依法推进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快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启动行政处罚规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实施标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针对改革创新、行政管理、社会监督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实现从“法制缺位”向“有法可依”转身,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三、科学规划——布局“十三五”工作新起点

与我市当前的深化改革思路、与国家和省五大发展理念相衔接,紧紧围绕我局的基本职能,体现重大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重点做好与“十二五”规划相关的课题,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完成“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

启动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 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勘察设计与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建筑科技和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 (2016-2020)、燃气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6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民生优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破题

开工建设保障房1.5万套、竣工1.5万套、供应1.8万套,加大保障房的配套建设力度;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网110公里,其中原特区外98公里,扩大原特区外管道供气服务范围;新增80个“智慧社区”试点项目,为小区居民提供智能物业管理服务;结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完善人才认定标准,实行更加灵活的租售补住房保障政策;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定向配租力度;进一步扩大人才补贴试点的覆盖面。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0亿元。

探索将实用型人才住房优惠逐步扩大到教师等“实践型”高层次人才。以“来者有其住”为总体目标,以“来者有其住”为总体目标,租、售、补相结合,实现我市各类住房保障困难群体和新增人才保障率达80%以上,人才住房配租配售比例进一步加大,为我市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创新驱动——推动工程建设迈向“质量时代”

以提升城市建设工程质量为目标,推进建筑工业化、标准化;将标准化作为工业化的基础,通过制度、规范、管理的标准化,实现建筑从业人员行为标准化、项目管理标准化、设计及实体施工标准化;编制建筑工业化规范标准,培育建筑工业化市场。以搭建BIM技术信息平台为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切入口,逐年提高BIM技术在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覆盖率。

以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等为突破口,在20个以上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试点;在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选取2-4个项目进行建筑工业化和BIM技术示范。

六、绿色低碳——增创住房建设领域发展新优势

继续深入贯彻《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研究探索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的市场机制;加强统筹与协调,继续深入落实绿色建筑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健全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继续坚持市场导向原则,积极推进建筑碳交易管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绿色施工。启动绿色工业建筑标准编制工作,推进新建建筑项目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积极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用绿色建筑将深圳打造成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的湾区名城。

计划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新增项目100个,新增绿色建筑示范园区4个。新建建筑全面按要求(按停车位的15-25%)配置电动车充电桩,新建住宅强制推广使用家用厨余垃圾处理器。将南方科技大学绿色生态校园建设项目行政办公楼、深圳市广田绿色产业基地园研发大楼、深圳市京基100大厦、深圳万科第五园(七期)1-325-29栋等4个项目申报为2015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七、规范市场——构建权责明晰建筑市场新体系

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以及省厅的统一部署,利用2年时间,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厘清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关系,促使建设工程违法行为得到显著遏制,形成有效的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2015年拟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行动10余项次,拟出动检查人数约3.8万人次。

八、稳固成果——实现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

全面跟进各项专项治理后期工作,跟踪评估工作成果;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相关制定规范,使专项治理工作机制长效化。在既有清产核资成果的基础上,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资产管理法规建设、完善项目建设手续,加快资产确权、建立资产数据库。确保完成鹿丹村重建工程开工等重大专项工作。

全面评估、深入总结,各专项工作形成专题报告;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力避出现反弹,实现常态化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房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资产融资功能。

九、严抓严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政绩的政治观念。坚持严抓严管和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正面典型选树以及警示教育,对不作为、混日子、怕担当的干部作出调整或追究责任;大力发扬“蛮拼”精神,继续选用“实干型”的干部,进一步加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建设。

抓党建就是抓关键。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从根本上消除部分人的观望情绪和侥幸心理;为德才兼备和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的干部创造更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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