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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我局以深化行政改革为契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以“合法、主动、全面、及时、准确、便民”为导向,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了信息公开机制建设。适应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我局及时修改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机制保障。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检查、监督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并规定下属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所公开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我局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及维护实行“谁分管、谁发布、谁负责”的责任原则,按照目录由各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信息公开类型,预先制定负责领域信息公开的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等;规定在发文拟稿或新制作、新获取信息时,同步确定并标注其公开属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完善了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机制。我局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畅通舆情收集渠道、健全舆情研判机制,加强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及时发现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并及时通过各种途径予以回应,以事实说话,解疑解惑,正面引导。

  (四)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问责。我局将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定期通报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对发布和回应不及时的部门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负面影响的部门进行问责。同时,加强培训交流,开展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1万条。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50余场,内容主要涉及住房保障、工程质量、人才安居等。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通过微博发布政府信息共 425条,通过政务微信平台共发布政府信息83条。通过纸媒、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播发政府信息共689条。我局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我局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在简政放权细节上做文章、在资源整合上下功夫、在效率提高上花力气,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化一诚信”,全面提质提效,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在业务办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例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诚信申报制度,建立“网上虚拟柜台”推行行政服务电子化,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通内部“微循环”实行审批集中化等,并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发布上述事项信息。

  (二)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局按照《广东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指引》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渠道和时间节点。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2014年开工、基本建成(含竣工)项目信息,在局外网保障性住房专栏中予以公示。按照《市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求一览表》栏目要求,在“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动态、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信息、项目配租配售、住房保障服务、网上申请、退出情况等信息。

  2、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同类型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在我局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予以公开。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建设,做好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完成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网站的网络互联、栏目对接和数据交换,向公众提供招标投标信息的查询、检索服务。完善建筑业施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并逐步应用到招标投标活动中。

  (三)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与应急办、安监、气象、防汛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安全事故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监督作用,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2、推动信用信息公开。贯彻《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精神,我局诚信评价系统以6个月为周期对施工企业进行阶段评价。各施工企业完成申报良好行为信息和填报履约评价结果,我局通过诚信系统对施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开发布个人、企业、单位违法违规信息,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要求,建设住房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制作了“福安雅园等安居型商品房服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和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全流程服务”等专题。按照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实际,进行了整合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已纳入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由住房保障的业务部门负责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 

  2、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建设。按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和意见箱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检索功能。

  3、进一步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依托政府网站,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和民意征集、征集反馈的活动以及网络专题建设工作,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4、完善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维护。全面加强了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加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的舆情收集,规定各部门应该依据职责,对群众提问进行跟踪回复,并设置了督办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依申请公开时限、方式的要求,共受理网上及书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答复36宗,及时回复率100%。其中,给予“同意公开”的34件;不予公开数2件,均为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致使无法答复及提供资料。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宗,一审已胜诉。

  五、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统筹协调难度不断加大、专门力量整体薄弱且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公开不主动等方面的挑战和问题,与广大群众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2015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健全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民生实事等,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发布渠道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与用户互动交流;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扩大网站影响力。加大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建设,把政务信息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出去。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把握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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