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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我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3年以来,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相关信息,妥善处理各类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切实做到便民、惠民、服务于民。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工作规范。

  我局按照“全面、准确、安全、实用”的原则,从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2013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办法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以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起草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推行了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专人发布制度及定期巡查制度,对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信息组织、信息审核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丰富政务公开载体。

  不断丰富完善各大报刊、政府公报、咨询接访、电子信访、依申请公开、广播电视、12345热线、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务公开载体,积极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增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深入开展保障房相关信息、燃气安全、建筑工程安全等专题宣传。

  住房保障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省厅、市政府有关要求,主动公开了住房保障的政策性文件、住房保障建设计划、住房保障建设项目、房源信息、分配情况、退出情况等信息;提供保障性住房的租房、售房、货币补贴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网上申请及表格下载等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住房保障专栏建设,以政府在线、局门户网站为平台,公开市民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退出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同时,每月及时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市发改委报送《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表》、《深圳市2013年保障房销售情况统计表》、《2013年保障房价格监测报表》等统计报表,并实时提供各种保障性住房分配数据。

  燃气安全管理方面,一是积极开展行业安全用气宣传和培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共进入校园474所,发放安全用气作业记录本17万份;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安全宣传,在报纸刊登9次公益宣传广告,投放9条公交线路共27台公交车车身广告,深圳卫视插播宣传片《九毛历险记》24次,广播电台播放安全用气情景剧共计131次,移动电视播放预防安全用气温馨提示4800次。

  对建筑安全信息公开能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强化汛期安全管理和预警,做好深基坑、高边坡工程的预防预控工作,发送台风、暴雨预警信息84732条,落实台风暴雨灾害公共防御指引的要求。对于突发事件,能做到第一时间全面排查,通过各类媒体真实发布排查结果,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信息充分公开,消除民众疑虑,追责到位。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与依法有序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信息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规范了政务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程序,严把信息质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3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6282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会议11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信息数共279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一是业务类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报纸、门户网站、热线(咨询)电话等媒体介质,向社会公开本局工作目标和重大工作部署、政府公共服务白皮书,行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各项业务办理要求和流程方式,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保障性住房受理、轮候及租售情况,燃气、施工安全等突发性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在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7条,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68条,行政执法类信息647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13条。

  二是人事管理类信息。及时公开本局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设定依据、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公布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履历、分工及调整变化情况;公开招录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等信息;公开人事任免信息;在评优选优工作中,对评选条件、程序及被推荐对象的情况进行公开;在干部选拔工程中,严格执行方案公开、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公开制度。

  三是财务管理类信息。通过会议、通报、总结等形式,公开我局系统年度财政预算、财务结(决)算和固定资产采购情况;通过正式复函等形式,公开墙改保证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退返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关依申请公开时限、方式的要求,本年度共受理网上及书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5件,答复125宗,及时回复率100%。其中,给予“同意公开”的122件。不予公开数3件,均为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致使无法答复及提供资料的。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并监督考核得当,去年仅有1宗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当中,法院未予判决。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以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需进一步加强及完善;二是新闻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做到专人专岗、机关事业单位两级联动。

  二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住房建设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将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建设工程相关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四是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全面加强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保障性住房及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开展在线访谈,解答公众咨询,将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五是切实增强公开效果。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让群众听得清楚、看得明白、知得具体,便于知情、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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