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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向社会公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2012年以来,为规范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住建局进一步完善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工作管理制度》,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的同时,做好信息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及市住建局各项保密制度;加强门户网站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启动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定期梳理、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使信息公开更及时、更全面。

  (二)深化公开内容

  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府网站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重新修编。目录包含组织机构、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等综合信息以及办事指南、规划计划等业务信息,基本涵盖市住建局所有政务信息内容。市住建局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求各处室要按制度行事,按规范公开,按标准考核,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三)强化便民服务

  2012年,市住建局深化政务门户网站的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规范性,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燃气服务等具体业务的场景式服务栏目的建设,提高在线办事效率。加大政务微博建设力度,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目前腾讯官方微博粉丝数突破7万人。在技术方面,市住建局完成了“金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后续开展信息技术升级、网站群建设、公文和业务系统优化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要求,市住建局在2012年进行了网站升级改版工作,在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民意征集等栏目作了较大调整和突破,有效地减少重复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了业务一站式访问,进一步方便了用户的查阅。目前,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实现了“政务信息网上可查询、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可申请、行政审批项目结果网上可查询”。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住建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以网上公开为主,政府公报、新闻发布、公众参与、咨询接访、电子信访、显示屏、公告栏和依申请公开等多种方式并重。所有的信息都通过“深圳市政府在线”和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信息的特点,采取便于公众直接和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对话交流的方式,减少信息传送过程的信息失真,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住建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主要有:与本局履行职能相关的事务性信息,应公开的财务信息以及人员招录、干部任免等人事信息。公开模式有会议公开、媒体公开、网络公开、邮件信函、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等。

  一是业务工作公开。市住建局通过政府公报、报纸、门户网站等介质,向社会公开本局工作目标和重大工作部署、政府公共服务白皮书等;通过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市“12345”电话公开本局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设定依据、办公场所、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市民了解市住建局职能和工作状况;通过媒体宣传、网站公开、刊登《政府公报》等形式,公开行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帮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策走向和政策内容;通过网站“通知公告”、“公示公告”、“办事大厅”、“政府动态”等一系列栏目,明晰市住建局各项业务的办理要求和流程方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市民办事;对燃气、施工安全等突发性事故,通过事故公报等形式及时公开。

  二是财务预算公开。通过会议、通报、总结等形式,向局机关各处、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代表公开市住建局系统年度财政预算、财务结算和固定资产采购情况;通过正式复函等形式,公开墙改保证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退返情况。

  三是人事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履历、分工及调整变化情况;根据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公开招录科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等信息;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对评选条件、程序及被推荐对象的情况进行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条例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落实有关公示制度;在每一次选拔调整中,从方案制定、干部选拔到任前公示,均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网站公开内容。为了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市住建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在业务办理中心办公现场为服务对象和办事人员提供了本局业务的纸质“办事指南”;通过触摸屏和LED显示屏向办事人员提供信息浏览、业务办理进程和结果查阅等服务。二是在政策制定、重大敏感事项的处理过程中,采用听证会、咨询会、座谈会和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通报信息。三是不断丰富网站公开内容。截至2012年底,通过网站公布了政务动态55条,通知公告179条,工程基本信息953条,招标公告1450条,中标公告1537条,直接发包331条,施工许可483条,合同备案762条,竣工验收备案107条,政策法规20条,行业标准826条,企业信息3989条,从业人员信息42682条,诚信档案9205条(其中含:行政处罚24条、直接红黄色警示1891条、不良行为记录1434条、企业诚信评价结果3569条、良好行为记录2287条),业务办文结果5285条。

  五是注重信息反馈和督察。加强对“政府在线”中本局模块、门户网站的信息进行常态化巡查力度,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与工作协调,对发现有问题的信息进行及时纠正和倒查督办。同时,市住建局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互动性,注重获取市住建局各方面工作社会反映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定期归纳、整理、分析,通过《舆情信息与情况反馈》和分析报告,将信息反馈获得的意见、建议及时转相关处室研究采纳,有力地支持了市住建局的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以来,市住建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6件,答复186宗,及时回复率100%,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住建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并监督考核得当,去年仅有1宗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以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三、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在开展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中,市住建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住房和建设工作方针,着力宣传我市住房和建设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一年来,在住房保障、绿色建筑、建筑质量安全、物业管理、安全用气、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共主动开展对外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12多次。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改进举措

  2012年,市住建局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市住建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项目“金建工程”,在完成承包商招标工作基础上稳步推进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二是完善丰富公开信息量,全面提升市住建局信息化工作水平。根据本局职能的变化和社会各界的要求,及时完善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认真维护各项公开信息。

  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针对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等模块,通过加强与规土委的沟通协作以增强市住建局网站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等模块的信息公开建设,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和全面的信息公开服务。

  四是持续优化升级门户网站。市住建局将依照2013年度《年深圳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焦服务,加强市住建局网站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的建设,改善网站用户体验,确保网站的实用性和灵活性,从而进一步提升市住建局网站的服务引导水平。

  五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制定落实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是加强和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报送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改进、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便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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