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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繁杂、头绪众多,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于2006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业务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是规范化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局先后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建设局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深圳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和《深圳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并以表格的形式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2009年以来,我局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开展了整顿活动,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局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的准确定义。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明确为我局发布政务信息和推行政务公开的平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上办公系统”为我局内部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不同信息在不同范围内的公开。《规定》还明确了本局涉密信息的范围,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并要求各部门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及我局各项保密制度。此外,我局草拟了《关于信息发布问题的通知》,规范信息发布的种类、程序,为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体工作人员提供信息公开的执行标准,规范本局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全力推进“阳光工程”,努力打造“透明政府”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本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开展“阳光工程”,全力打造“透明政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主要有:与本局履行职能相关的事务性信息,应公开的财务信息以及人员招录、干部任免等人事信息。公开范围是,根据信息类型的不同,在局系统各处室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中公开相关信息。公开模式有会议公开、媒体公开、网络公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等。

  一是事务公开。制订、公布行业发展规划。2006以来,我局共完成并通过政府公报、报纸等介质,发布了建筑业、燃气业、建设科技、建筑节能、预拌混凝土等五个发展规划,向社会公开本局工作目标和重大工作部署;通过普法宣传、条例宣贯、网站公开、刊登《政府公报》等形式,公开并宣传行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帮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策走向和政策界限;通过政府在线、我局门户网站、市“12345”电话公开本局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设定依据、办公场所、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市民了解我局性质和简要状况;通过我局于2003年成立的业务办理中心,实现办事程序及结果公开,方便办事人员了解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对燃气、施工安全等突发性事故,通过事故公报等形式做到及时公开,在严格调查后,公布事故原因,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财务公开。通过正式复函等形式,公开墙改保证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退返情况;通过会议、通报、总结等形式,向局机关各处、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代表公开我局系统年度财政预算、财务结算和固定资产采购情况。

  三是人事公开。向社会公布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履历、分工及调整变化情况;根据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公开招录科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等信息;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对评选条件、程序及被推荐对象的情况进行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条例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落实有关公示制度。2009年,我局共选拔了4批共12人,在每一次选拔调整中,从方案制定、干部选拔到任前公示,均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四是完善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手段。为了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工作的效率、确保公开工作的效果,我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

  在政策制定、发布过程中,采用听证会、咨询会、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各项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利用报刊、杂志和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解决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市民解释我局职能、宣传本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通报行业规划和本局工作计划、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2009年,我局共参加1次“民心桥”、1次“廉政直击”节目,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参与制作1期《直通车》栏目,在特区报和商报开设专版十余次。

  设立业务办理中心,通过集中办理、现场办结、透明运行、限时回复等方式,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实现业务办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该中心在办公现场为服务对象和办事人员提供了本局62项业务的纸质“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列明了各业务项的办理程序、时限和所需提交的资料。办理中心还通过触摸屏和LED显示屏向办事人员提供信息浏览、业务办理进程和结果查阅等服务项目。

  积极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实现电子公开。在积极参与政府在线建设的同时,我局开设了本局的门户网站—“建设信息网”。2009年,通过该网站公布了工作动态63条,通知公告335条,建筑工程信息1384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57条,行业标准826条,企业信息3592条,从业人员信息23953条,行政处罚信息96条,不良行为记录4254条。

  积极参与市“12345”电话信息库的建设,及时维护与本局相关的问题及答案。

  为便于监督,我局设专人对“政府在线”中本局模块、“局办文系统”和“建设信息网”的信息进行定期巡查,并对发现有问题的信息进行倒查催办,对催办事项仍处理不当的,提请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对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工作不力、拒不执行政务公开规定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将按《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深圳市建设局行政过错追究办法》和《深圳市建设局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查处。

  (二)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于2007年提交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深圳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其中,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途径和办理时限。同时,为了方便社会各界提出公开申请,我局在“建设信息网”上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专栏中提供了“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主要为申请人提供申请途径和表格等信息。因身份认证等原因,目前仍只接受书面申请。

  2009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以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并且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并监督考核得当,近年来,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信息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有些信息文稿内容表述不够规范、信息要素不够齐全;通知公告等信息发布格式的通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本局职能的变化和社会各界的要求,及时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认真维护各项公开信息。

  2.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和服务资源。从方便公众的角度出发,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版面布局的合理性,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3.加快旨在强化我市住房和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金建工程”的开发,提升政务公开效率,加大公开信息量、提供更加丰富的依申请公开渠道。

  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力度。研究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绩效考核和公务员之窗栏目考核的重要内容。

  5.加强文稿的审核把关,力求内容表述清楚、规范、信息要素齐全,同时调整信息发布的文稿格式,使信息获取更加方便。

  6.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监察局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报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改进、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便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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