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于2017年8月开始对全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年度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编制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令第205号)、《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市府令第240号)等。
二、检查对象
本地企业:2016年执法检查综合得分95分以下的企业、2016年执法检查后新开展信息登记的企业以及2016年执法检查免检企业,共约65家。
其中2016年执法检查综合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26家企业今年不再全面检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清理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的通知》(建标造函〔2017〕73号)精神,免检企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我局对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外地企业:随机抽查30家。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注册资本、股份结构、办公场所和专业人员等资质(资信)条件是否达标。
(二)企业专业人员的聘用手续、社会保险是否齐全。
(三)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存在违规“挂证”等问题。
(四)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五)企业业绩是否达标。
(六)企业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清单规范、现行计价规范、计价标准和合同约定,编制结果是否合法准确。
(七)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其他从业执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四、受检企业提供资料目录
(一)本地企业
1.《法人企业基本信息表》、《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造价咨询资质(资信)证书、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凭证、2017年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的股东持股信息。
3.经审计的2014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市税务局打印的2016年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4.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专职专业人员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证书、2017年5月—7月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明细表(打印在一张单上)、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2016年9月—2017年7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
6.各项规章制度。
7.其他与检查相关的资料。
(二)外地企业
1.《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
2.造价咨询资质(资信)证书、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凭证。
3.登记在分支机构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到场3人以上)、分支机构人员2017年7月—9月社会保险明细表、分支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分支机构2016年9月—2017年9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
5.各项规章制度。
6.其他与检查相关的资料。
五、检查程序及考评方式
(一)现场检查
检查时,受检企业负责人(法人或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到场。其中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可不到场。检查程序为: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简要介绍企业管理、发展和业务方面的整体情况。
2.现场检查企业的资质(资信)、人员和经营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存在违规“挂证”行为。
3.向受检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成果文件检查
1.本地企业:成果文件检查组从企业报送的统计报表中随机抽取1份成果文件,现场检查时告知具体抽查项目,企业在规定日期内自行报送,逾期不报送或报送不完整将在日常监管表中以不按要求报送资料扣分。成果文件检查组对企业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清单规范、现行计价规范、计价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内容进行检查。
抽取的成果文件原则上不得更换,若特殊原因确需更换,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审计部和市场部共同讨论形成意见后报站领导批准。
2.外地企业:现场检查成果文件,不再带回。
(三)考评方式
1.本地企业:为全面反映企业的综合情况,将日常监管纳入年度执法检查一并考评,日常监管主要包括统计报表和其他资料报送、日常成果文件审查、举报投诉处理以及各项随机抽查等内容。日常监管得分每年汇总一次,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执法检查结束次日(2016年12月28日)至本年度执法检查结束之日。
制定《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表》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监管表》,日常监管部分15分,现场执法检查部分85分,成果文件检查部分100分。企业年度执法检查得分=(日常监管得分+现场执法检查得分+成果文件检查得分)÷2。
2.外地企业: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不打分,按照《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检查表》分别对企业的办公场所、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成果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如实公示检查结果。
六、检查安排
(一)准备工作(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25日)
成立执法检查小组,准备检查资料,召开检查预备会议,向检查人员讲解检查内容,发布检查通知,通知受检企业相关检查事项。
(二)本地企业现场检查(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8日)
现场检查组到指定企业核查受检资料,并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表(现场检查)》对企业进行评分。
(三)外地企业现场检查(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0日)
现场检查组根据《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检查表》到随机抽查的30家外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四)成果文件检查(2017年8月28日—2017年11月17日)
企业报送成果文件后,成果文件检查组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表(成果文件)》,逐项核查抽取的成果文件并评分 。检查结束后撰写检查报告,对造价成果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作出结论,并通知企业凭抽查回执取回成果文件。
(五)本地免检企业自查(2017年8月28日—2017年11月17日)
2016年执法检查得分95分以上的26家企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本地免检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自查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于2017年9月22日前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4楼1413房市场服务部。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问题的企业,于2017年10月20日前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报告,我局将于2017年11月17日前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七、检查总结
(一)检查结束后,对现场检查、成果文件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得分进行汇总,撰写执法检查总结,通报年度执法检查情况。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后进行处罚。
(二)现场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应在检查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时限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我局将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资质(资信)审批部门降低其资质(资信)等级或撤回资质(资信)证书。
附件:1.法人企业基本信息表、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2.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表
3.本地免检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情况自查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7月24日
(联系人:郭冠琪,电话:8378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