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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档案局关于确定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建城建〔2023〕1号),经研究,确定深圳书城湾区城等11个项目为试点项目(名单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试点工作,促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

  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项目要以解决当前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中技术和管理难题为目标,建立覆盖从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形成、流转、归档”到电子档案“移交、保管、利用”等的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重点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电子文件的归档过程、归档存储格式、元数据管理、电子签名、“四性检测”、基于大数据和BIM的电子档案数据挖掘和利用等方面取得成效。通过试点,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率和规范化,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和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各试点项目应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城建档案馆;落实试点所需的条件,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照各自制定的试点方案、时间进度等要求按时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做好进度管理,请各试点项目每半年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试点工作总结,内容应包含:1.试点工作进展总体情况;2.取得的成果、经验及体会;3.存在问题及困难;4.下阶段工作计划;5.工作建议。市城建档案馆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试点工作进度跟踪指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监督、检查和管理,适时组织召开中期评估会检查进展情况。

  三、做好试点项目验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

  各试点项目应在完成试点任务后,提交试点验收材料(附件2)申请验收。市住房建设局将会同市档案局依据《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16〕1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验收工作。各试点项目应在验收通过后及时总结,深度提炼升华试点经验,市住房建设局、市档案局组织择优开展经验成果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1.试点项目名单

             2.试点验收材料主要内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档案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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