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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人员培训管理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产业工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等培训管理,提高我市建筑业人员培训质量,根据《加强现代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人员培训管理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学历背景:具备建筑类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资历要求:具备5年以上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经验,熟悉我市产业工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等建设教育培训领域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长期关心、致力于推动我市建设教育事业发展,且具有以下证书之一:

  1、工程类中级工程师以上资格证书;

  2、工程建设行业注册类证书;

  3、相关教育培训类资格证书。

  (三)业绩表现:在建筑行业或相关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和成就,能够为入库专家提供有力的支撑。

  (四)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五)团队协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专家有效协作。

  (六)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政策编制与评审:作为培训管理专家库中的一员,入库专家需要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产业工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等培训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编制、评审、修订等,针对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等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局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参与监督巡查工作:入库专家需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产业工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等培训的过程监督巡查工作,对培训机构、重大项目进行评估和督导等。

  (三)参与培训标准制定:入库专家需要根据我局开展的专项培训项目参与课程研发、教材编制、题库设计等工作。

  (四)参与培训项目教学:入库专家需要参与由我局认定的训练基地教学和培训工作,推广先进的建筑理念和技术,可以通过讲座、培训课程等方式传授专业知识,提高学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五)完成市住房和建设局或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专业事项。

  三、推荐程序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积极做好本次推荐或自荐工作,于2024年1月11日前,报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人员培训管理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单位推荐需加盖单位公章)及专家职称、业绩、技术服务、标准课题等材料至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906。材料电子版请同步发至邮箱:cjzxscb@zjj.sz.gov.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建筑施工人员培训管理专家申请材料。

  (二)我局将根据个人业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指标,对专家人选进行择优吸纳并向社会公示后,纳入专家库进行管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栩鑫,联系电话:0755-83788360

  附件:《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人员培训管理专家推荐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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