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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8年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的通报

深建设〔2019〕2号

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相关企业:

  2018年,我局下发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试行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数字化教材强化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深建设〔2018〕34号)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实名制分账制和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建设〔2018〕43号)等文件,要求从2018年7月20日起,凡在我市建筑工地进行一线作业和现场管理人员均需通过“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并进行考核。从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平台”实名录入信息、未完成学习、未通过考核的作业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不得从事相关工种工作。工作部署以来,广大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所提升,“重安全,严教育”的氛围初步形成,培训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推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已进行实名制安全教育登记的建设项目1128个,占全市项目90%,已进行实名制安全教育286864人,其中培训考核通过270693人,已进行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人数占总人数的60.9%。我局实名制安全教育宣讲服务队到各区、相关企业开办专题业务培训会议32场,管理人员近3000人参训。将特种作业人员纳入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集中学习班17次,特种工在线培训人数达700余人。对实名制教育培训完成情况不佳的区进行督导,对47家未落实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进行警示约谈。会同市交委、市工务署、市水务局建立联动机制,推广“平台”应用及协作,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

  (二)通报表扬与通报批评

  “平台”对接上传的数据显示,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生活区项目、南山建工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期05-05-07地块EPC工程、恒富大厦、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四标段等229个项目,完成了实名制安全培训并考核通过,在此给予通报表扬。虽然我局多次强调、部署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但至今部分企业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不到位,部分企业仍处于观望状态,部分企业消极应付,培训数量不达标,培训质量不高,如清华同方信息港二期、深圳市前海市政工程Ⅱ标、帝豪金融大厦、汇智研发中心工程等项目等339个项目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通过率低于50%,在此给予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相关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培训教育工作。要严格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试行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数字化教材强化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深建设〔2018〕34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实名制分账制和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建设〔2018〕43号)要求,组织全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通过“平台”的“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模块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完成《上岗前通用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各工种从业人员须完成《各工种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培训和考试。从业人员自第一次培训及考试合格之日起每满3个月,应根据系统提示再次接受培训和考试。

  (二)强化监督检查

  请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区局对照本通知附件二的通报批评名单,对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天),仍未达到要求的,给予黄牌、停工整改等处理,并督促项目完成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及给予黄牌、停工整改的工作台账请于1月15日前报送我局,届时将进行通报。同时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将各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必查内容,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构建实名制安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夯实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特此通报。

  附件:

  1.通报表扬项目名单

  2.通报批评项目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月7日

  (联系人:实名制安全教育平台服务机构,沈熹,服务电话1892603908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市住建局设计处蒋工,联系电话:83785116)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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