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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防控登革热疫情工作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8〕276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各区城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是我市登革热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市爱卫会印发《关于加大工地灭蚊防控登革热疫情工作的函》(深爱卫会函〔2018〕19 号)等文件要求,各工地要进一步加强防控登革热疫情工作力度,坚决防控疫情扩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

  近期,蚊媒传染病登革热给我市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建筑工地的疫情较为突出,如不及时降低蚊虫密度,有效控制住蚊媒传播媒介,很可能造成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对经济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树立预防为主思想,切实落实防控责任,切实加强蚊媒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蚊媒密度,对疫情严格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防控措施。

  二、全面清理,整治孳生地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统一组织、统一安排,按照《建筑工地防蚊灭蚊工作指引》和《工地防鼠灭鼠指引》(详见附件)的要求和技术措施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针对地下室、物料堆放场、工人宿舍区等重点区域全面组织沟渠疏通、清除各类积水和卫生死角,确保不留防控死角和盲区,全面清理蚊虫孳生地,从源头上杜绝蚊虫孳生。同时,要加强灭鼠防鼠工作。为确保工作质量,各工地要聘请在我市爱卫部门备案有资质的专业消杀队伍落实病媒生物防控工作。专业消杀队伍名单见市城管局官网(http://www.szum.gov.cn/xsmh/szaw/bmswfz/bmswfzqygsba/)。在强化消杀的同时,要认真做好防治药物保管及安全防护,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管,防止疫情再次暴发、扩散

  各建筑工地及用人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别是劳务单位)要密切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健康监管,在施工现场准备体温计等简易医疗器材,一旦发现发热病例应及时送医就诊救治,严禁带病作业,防止疾病交叉传播和扩散。市城管局爱卫处(爱卫办)通报出现疫情的工地一律停工两天,进行全面消杀、整治。整治结束后经爱卫部门、疾控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工。

  四、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到位

  (一)各监督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所管辖区域切实落实防蚊灭蚊工作,尤其是加大对重点区域防蚊灭蚊工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二)各监督单位要严抓严管,对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登革热防控措施的工地要严厉处置,对暴发疫情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并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给予黄色警示。城管(爱卫)、卫生等监管部门要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三)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将于近期联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工地防控落实情况组织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的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之外并全市通报。

  (四)发现病例及疫情的单位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市、区爱卫部门,隐瞒不报导致大面积疫情暴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专此通知。

  附件:1、建筑工地防蚊灭蚊工作指引(2018年版)

        2、工地防鼠灭鼠指引(2018年版)

    (联系人:市住建局 张 工,联系电话:83785030 市城管局 林 工,联系电话:83072927)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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