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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招标建立历史违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目录的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建设部门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建立历史违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目录,并对房屋安全鉴定合格报告进行备案。

  该《处理办法》即将颁布实施,为配合做好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根据职能,我局近期将启动招标程序,建立历史违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目录,纳入鉴定机构目录单位方可获得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房屋安全检查鉴定业务承接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检测资质证书、

  在深圳市具有取得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机构认可证书的实验室以及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他检测鉴定从业人员等。本次预公告不设答疑,具体要求以我局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我局网站的相关信息,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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