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欢迎您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IPv6 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深建设〔2018〕38号

各区住建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各施工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企业自查与准备工作

  我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含发文之日起申请新增)的建筑业企业(附件2)应当立即开展自查,按照附件5、6、7表格所列的核查项,迅速完善“三库一平台”中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附件3要求提交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按附件4要求提交材料。企业将上述材料于2018年9月14日至10月25日提交至相应核查部门,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核查工作分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附件8,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市核准总包二级资质之前的企业),由省住建厅建设信息中心负责信息核查,联系电话020—87250708。市区住建部门按照附件2分工,受理并核查企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核查收件地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一楼窗口,收件时间:工作日下午14:00--18:00。各区住建局、大鹏新区城建局(以下简称“各区住建部门”)的收件地点和时间由各区住建部门自定,并负责各自对外告知。

  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本次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各区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合理调配核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保障核查工作有序进行。各区住建部门应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核查工作。对核查发现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应依法撤回相应资质。请各区住建部门于11月20日前将本次核查工作情况(企业总数、核查家数、符合数量、下发责令整改书等)报市住建局设计处。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2.我市核查企业名单及相应核查部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核查材料清单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核查材料清单

        5.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

        6.企业基本信息表

        7.技术负责人基本信息

        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查的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8日

  (联系电话:83788014)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