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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珠海“7·15”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深建质安〔2021〕112号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珠海“7·15”透水事故教训 进一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紧急通知》及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请各区(含新区、合作区,下同)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在建工地各责任主体认真吸取珠海“7·15”透水事故、佛山地铁二号线“2·7”透水坍塌事故和广州地铁十一号线“12·1”坍塌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改以下问题:一是安全风险意识淡薄。没有完全掌握地质构造情况,在不成熟条件下强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对堵漏现象习以为常,没有绷紧安全这根弦,没有采取安全稳妥的施工方法。二是工程监理流于形式。对于地质条件未探明、施工方法不合理等问题,监理单位缺乏动真碰硬精神,未能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无动于衷。三是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部门和企业的安全检查排查深度不够、能力不足,发现的问题无关痛痒,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导致事故一再发生。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开展分析研判,深入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补齐监管短板和弱项,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在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住等情况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二、停工排查,深入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风险隐患

  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停工自查。全市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处于隧道、涵洞等暗挖阶段的市政工程项目,以及处于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或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等情形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在收到本通知或省厅《紧急通知》后暂停所有施工作业不少于三天(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除外)。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单位组织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经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申请复工。

  (二)严查复工。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对所监管项目提出的复工申请进行全覆盖复查,认真检查并确认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复工标准的方可批准复工。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巡查。经复查认为未达到复工标准的,继续停工整改,复查发现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提请发证机关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举一反三,不断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防范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隧道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立册,闭环整治,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一)强化地质预报和监测管理。要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工程施工地质勘察、地质预报和动态监测,督促施工单位委托有相应能力等级的单位,对不良地质环境特别是市政隧道工程的外部环境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其中对岩溶、富水,存在瓦斯、硫化氢气体,穿越煤层、采空区或有断层、破碎带等的隧道必须要及时查清水文地质等情况,严防突泥涌水等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关键指标的监测监控,特别是对含隧道、涵洞等暗挖的工程项目,要强化深层土体位移和地下水位等关键指标的监控和数据采集,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围岩稳定程度和支护受力、变形等动态信息,确保安全。

  (二)强化危大工程全过程管控。要突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中的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过程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进行论证和审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五个必须”要求,特别是对市政隧道工程,要严格控制开挖进尺、台阶长度、二衬与掌子面间距等关键环节,加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施工安全。

  (三)强化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建立完善施工应急预案,加强施工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严格按规定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响应、高效处置、有力救援。特别是对市政隧道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隧道内人员自动识别定位系统,掌握隧道内人员数量、分布等情况,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隧道施工人员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特别是应急疏散自救能力。

  请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将落实通知要求的工作情况以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紧急通知》附件),分别于7月24日、8月22日、9月22日前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jjawb@zjj.sz.gov.cn。无需各企业项目报统计表至该邮箱)。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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