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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物业管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物业管理统计工作,现就2021年上半年物业管理统计报表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21年上半年物业管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于2021年7月26日开始,至2021年8月31日止。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于截止之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二、填报对象

  企业总部注册地在深圳市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总部统一填报,分公司、子公司或服务中心无需填报;企业总部注册地在深圳市外的,由在深圳开展业务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填报。

  三、填报途径

  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在政务服务菜单栏下,点击“物业燃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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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后,在物业管理服务主题下点击“物业企业报表填报”,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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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人登录处通过法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法人账号认证等级要求达到L2级(四级)及以上,未达到认证等级要求的,需先提升账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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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录后在快捷入口点击“企业报表填报”,选择“2021年上半年报表”,按要求填写即可开始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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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填报须知

  (一)报表内容咨询及解锁电话:0755-83262620。

  (二)报表提交后无法修改。如需修改,请拨打解锁电话,修改完毕后重新提交报表。

  (三)填报内容共分8张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从业人员情况、企业在管物业情况、顾问及其他、企业财务状况、企业基本业务外包情况、业主满意度和其他指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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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式提交报表前,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先通过“快捷入口”-“企业信息管理”模块,在从业人员列表与在管项目列表中,下载模板并完善信息后,导入在管市内外项目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其中,在管市内项目信息为必须上传项,且应当与报表中填写的在管市内物业项目数量一致。上传完成后,还需将各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上传至对应项目。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上传在管市外项目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

  五、填报要求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如实填报物业管理统计报表,不按时报送、拒报、虚报的企业一经查证,将作为企业不良信息纳入物业管理信用信息档案。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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