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建设系统台风、暴雨、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建质安〔2021〕146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第17号台风“狮子山”已于8日22时50分以热带风暴级在海南琼海市沿海登陆,第18号台风“圆规”将于12日前后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台风与弱冷空气共同作用将给我市造成严重风雨影响,目前全市已出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最大滑动日雨量362.9毫米,刷新10月历史极值,为今年以来最强降雨。为进一步加强台风、暴雨以及地质灾害预警期间防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迅速部署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天气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以及强降雨及地质灾害影响,全面评估防御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关注近几天天气动态,早做部署,及时传达有关信息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二、加强建筑施工、既有房屋、燃气、物业小区、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等行业领域防御工作

  (一)建筑施工方面。遵循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原则,按照“事前预警、部署到位;事中响应到位、防范到位、应急保障到位、值班值守到位、信息报送及时到位;事后防次生灾害、排险到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塔吊、深基坑、高边坡、渣土受纳场、脚手架等易受台风暴雨影响重点部位的检查,加强监测监控,采取切实有效防控措施,严防次生灾害事故发生,必要时撤离危险地带人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二)既有房屋方面。一是各区立即组织开展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城中村、老旧房屋安全情况及经鉴定为C、D级房屋安全整治情况;尚未完成整治解危的房屋,必须要做到楼空人清,并做好隔离警示措施;二是各区及街道组织、督促、指导房屋安全责任人加强对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检查,及时锁闭开启窗,发现幕墙面板、开启窗、室外构件破裂、松动,存在坠落风险的,立即采取必要的临时防护或隔离措施,并及时组织专业人员维修处理;三是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同时做好农村削坡建房巡查、检查和整治工作。发现险情的,做好劝导搬离以及避险转移安置和安全防护工作。

  (三)燃气安全方面。一是密切关注,严加防范。各区住房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等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严格按照防汛、防台风预案要求,提前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精准将气象预警信息传达至基层一线班组、员工,务必做到全覆盖。各燃气企业在市气象台发布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要暂停一切码头、燃气场站、户外燃气工程等作业活动,停止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服务,并做好用户的沟通工作。二是加强排查,消除隐患。各燃气企业要在汛前讯后加大对燃气场站、燃气管网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水土流失、地面塌陷、边坡等安全隐患,以及排查燃气场站设备设施完好性等情况,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防范因汛情造成的次生灾害发生。

  (四)物业监管方面。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防风防汛防雷电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物业管理区域防汛防灾工作要点(第二版)》《物业管理区域汛期边坡、挡土墙巡查及应急处置要点》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大风暴雨天气防御及地质灾害防御的各项措施,加强公共部位尤其是地下空间、边坡挡土墙的安全巡查,配合做好排水、供用电设施等共有设施设备的安全排查,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

  (五)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安全方面。一是要加强对高边坡、坝体等重点部位、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测工作;二是加大值班巡查力度,现场负责人要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及时排查现场隐患,及时清理排水沟、沉砂池、地下盲管出口,确保排水体系畅通,避免水土流失;三是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人员、物资和设备,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强化检查督导、及时整改闭合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防汛防风指示和要求传达到一线,并迅速对防汛防风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全面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要求相关企业各级负责人亲临一线,指导落实避险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应急抢险。台风暴雨预警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移动方向、强度和风力,及时掌握台风带来的暴雨量级、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防汛防台风指挥中心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即时上报。

  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785028,83785038。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0月9日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