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我局决定自2022年2月7日起,启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专用章”的适用范围限于我局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
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专用章”在上述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上使用时,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专用章印模样式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