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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咨询问题汇总

  一、申请类问题

  1、我市户籍居民如何申请保障房?

  答: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议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查看相应办事指南。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哪些形式?

  答: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拥有未取得房地产证的住房能否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答:无论现拥有的住房是否取得房地产证,都不能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4、户籍人口办理了失业证,符合申请什么样的保障房?

  答:考虑到失业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建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5、35岁以上单身人士能否申请两居室的安居型商品房?

  答:为满足单身居民的住房要求,2012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规定:35岁以上单身人士,也可申请两居室的安居型商品房。

  6、深户老人但社保在老家的,可以申请公租或廉租房吗?

  答:作为随迁入户老人,目前不可以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但可以与子女一并申请。

  7、 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廉租房?

  答: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需取得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相关证明文件。

  8、没有缴纳公积金如何申请保障房?

  答:因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不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否,故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影响保障房的申请。

  9、申请家庭中,夫妻双方或其他共同申请人中有一人非深户,可以申请安居房吗?

  答:不符合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但若符合无房等其他条件的,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0、离婚前曾经申请过微利房,离婚后房子判给对方。现在名下没有房产,还能申请安居房吗 ?

  答: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但我市正在起草制定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办法》,拟将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并已转让超过3年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上述具体规定将以最终发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11、保障性住房有关信息如何向社会发布?市民如果打算购买这类房子如何提前了解这些信息?

  答:一般可以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查看。

  12、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保障性住房。

  二、建设类问题

  1、我市目前的住房保障类型有哪些?

  答、从2012年开始,我市主要通过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和货币补贴三种方式,构建起售、租、补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将经济适用房纳入安居型商品房范畴,将廉租房纳入公共租赁房范畴,适度减少保障房类型,从而逐步解决市民的住房难问题。

  2、我市已推出哪些保障房项目?近期还将推出哪些项目?

  答:我市2012年以来,已推出长城“里程家园”双限房;富通“永福苑”、中海“阅景花园”、卓越“西乡安居家园”、新生辉“茗语华苑”等安居型商品房项目;龙悦居、梅山苑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今年还计划推出“锦绣观园”、“香林世纪华府”等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和“深康村”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届时敬请关注深圳市住建局网站。

  3、双限房和安居型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答:主要区别:双限房5年后可申请取得产权;安居型商品房10年后可申请取得产权。我市今后可供出售的保障性住房主要为安居型商品房。

  4、我市有没有关注农民工住房,城中村出租房的问题,广大农民工租房房价高涨的问题?

  答:市政府在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同时,也在加快城中村的环境改善,并将“积极采取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入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规范出租屋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城中村居住环境”写入已经出台的《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

  三、分配及管理类问题

  1、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分配主要有哪些形式?

  答:在已经推出的几个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售过程中,先后尝试了抽签摇号、排队打分等多种方式,不仅为下一步的改革进行了尝试,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后,我市的保障性住房主要采取轮候方式,即根据申请人入深年限或在深缴纳社保年限依序排队轮候。

  2、《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中提出,我市保障性住房将建立轮候制度。目前的工作进展如何?相关办法什么时候出台?

  答:为实现保障性住房轮候及租售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以需定建”目标,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办法》。其中,《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日颁布实施,并于2013年2月6日发布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公告,首次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公共租赁房轮候与配租办法》已征求社会意见并修改,争取早日出台。

  3、如何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答:方法主要是五个:一是科学的制度保证。以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阳光透明的保障性住房轮候与分配机制。二是强化监督。在保障住房申请结束后,全面公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和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被投诉或举报的申请人进行重点核查。三是诚信体系建设。在今后的保障住房申请中,继续推行申请人的诚信申报制度。即申请人实行诚信申报,缴纳诚信保证金。四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骗购人最高可处20万元的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对骗租人最高可处6万元的罚款、10年内不予受理其其他住房保障申请。五是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宣传。使人民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主动接受核查和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住房保障的局面。

  4、如何提高保障房分配的工作效率?

  答: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实行预售制度,在安居型商品房入住前近一年即启动申请分配程序;公共租赁住房建好时即进入分配环节。因分配时间包括发布公告、接受申请、公示、选房等流程,约需三个月左右。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待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建立后,分配时间将明显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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