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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包括市住房和建设局本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共10家基层单位。

  市住房和建设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推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共设1办12处,下属单位9家,行政编制88人,事业编制403人,雇员编制25人。系统总编制数516人,实有人数488人;离休1人,退休154人。具体如下:

  1.市住房和建设局本级编制数103人,实有人数99人;退休48人。

  2.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数102人,实有人数97人;离休1人,退休56人。

  3.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数42人,实有人数40人;退休8人。

  4.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数68人,实有人数64人;退休10人。

  5.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21人,无离退休人员。

  6.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9人;退休3人。

  7.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数45人,实有人数42人;退休21人。

  8.市施工安全监督站编制数46人,实有人数45人;退休5人。

  9.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编制数48人,实有人数45人;退休3人。

  10.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6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1.改革创新方面。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保障房轮候分配步入新常态;多措并举放管结合,促进建筑业回归市场;引入“交警式”执法,试行属地化管理和建设工程执法监察;推行“三化一诚信”,全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2.住房保障方面。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和分配工作,保障规模再创新高;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全过程引入市场机制;大幅扩面人才安居,“洼地效应”日益显现。3.建筑产业方面。严抓严管,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快速发展。4.绿色发展。法规强制,资金扶持,大力推动绿色建筑;政策引导,模式创新,促进节能减排;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5.民生服务。创新绿色物业管理模式,试点“智慧社区”项目;扩大燃气管道覆盖,提高燃气服务水平。6.其他专项工作。较好完成历时14年的鹿丹村项目征收拆迁工作;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政策性住房资产现状;多部门联动,大力治理泥头车乱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399,315.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971.24万元,其他收入6,343.86万元。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04.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52.04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400,12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92,970.38万元。2014年转入事业基金44.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9.46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3,130.58万元,占3.3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0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3.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4.4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79,839.80万元,占96.66%,主要支出项目有教育支出217.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19.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04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923.4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4.73万元。(具体支出明细见附表)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66.64万元,相比2013年减少了76.3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相比2013年进一步压缩。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出国团组2个、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欧盟“四川和深圳低能耗建筑-促进高能效建筑建设”项目课题团组11.31万元,共3人赴德国、法国、英国学习考察国外推行绿色建筑相关的管理政策、激励政策、先进技术概况等方面内容。(2)修编“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专家组学习考察团组共15.69万元,共5人赴新加坡、澳大利亚、日本等国考察学习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住宅产业化方面经验。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相比2013年增加了3万元,主要是因为2014年因公出国人次相比2013年增加了2人次,相应增加了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56万元,全年未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局系统10家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86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22.56万元,平均每辆3.75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相比2013年减少了48.44万元,主要是因为局机关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了部分公务用车,相应的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业务接待支出,包括一些在深圳召开的有关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的接待支出;上级部门来深检查工作的接待支出;兄弟省市住建部门来深学习调研等接待支出。全局系统各单位2014年全年接待共86批次,785人次。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相比2013年减少了30.92万元,主要是因为按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2014年公务接待费在2013年基础上进一步压缩。

  五、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等

  根据财政批复的2014年部门预算,市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收入30,8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5,5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254万元;市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支出30,815万元。

  此次公开的部门决算收入399,315.10万元,部门决算支出400,126.85万元,部门决算收入比部门预算多368,500.10万元,部门决算支出比部门预算多369,311.8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口径不一致。部门决算反映的是单位所有资金的支出,不仅包括部门预算资金,还包括各种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支出。具体来说,市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部门决算除了反映部门预算资金支出32,200.28万元外,还反映了住房专项资金支出310,025.08万元,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924.49万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专项资金999.63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5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184.73万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支出423.67万元,人才安居工程等住房补贴54,903.66万元,往年政府采购结转支出122.35万元,上级补助支出等292.96万元。

  六、收支科目名词解释等

  “进修及培训”反映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的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的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抚恤”反映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支出;“医疗保障”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工程建设管理支出、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等;“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用于除了上述城市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例如建筑节能减排、建筑节能科技与绿色建筑等方面的监管服务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支出;“城乡社区住宅”反映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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