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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0个,包括:本单位机关、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等下属单位。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10个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443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4万元,占5.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万元,占10.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71万元,占83.75%。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局系统出国团组 1个、出国人员6人次,人均考察费用4万元。该出国组团为“公共住房建设管理政策与实践考察”,考察目的地为英国、法国、西班牙三国。本次考察立足于本市住房保障实际,学习借鉴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在公共住房建设管理政策与实践,特别是适应于经济发展阶段的公共住房政策设计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公共住房建设标准及技术体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符合我市特色、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运营机制。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局机关及9个事业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接待支出,主要是在深圳召开的有关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相关接待支出;上级部门来深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节能减排等工作接待支出;兄弟省市住建部门来深学习调研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招投标改革等接待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1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8万元,主要是我局新设立事业单位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该中心按核定的车辆编制购置公务用车一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主要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以及车辆停过费等。我局机关和下属9家事业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8辆,其中日常公务活动用车31辆,执法车62辆,生产用车5辆。车辆运行费主要用于执法用车支出,包括对遍布全市各地的建设工地地巡查,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地监督,对保障房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协调推进,对物业企业的监管服务,对物业纠纷的调查协调,对燃气管网安全的巡查,以及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验收,勘察设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等方面工作任务。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10个单位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74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69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减少24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从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的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各单位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4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按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2014年公务接待费在2013年基础上进一步压缩。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0万元。全局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2014年公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31万元。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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