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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9个,包括:本单位机关以及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其中,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为2012年新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

  二、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1年,住房和建设局机关及下属7家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468.92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78万元,占18.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3.14万元,占81.71%。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1是我市举办大运会之年,大运工程、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工期紧、任务重,为集中精力抓建设,保障大运成功举办,本年度住房和建设局机关及下属7家事业单位原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组团全部取消,2011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85.7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住房和建设局机关和下属7家事业单位2011年公务接待开支,主要用于迎接国家和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重要工作的检查督查及兄弟省市来深学习考察接待。深圳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授予国家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示范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试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工程建设标准化综合实施试点城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区及绿色校园试点等7项国家级试点示范,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程招标投标改革和项目管理模式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各兄弟省市的考察接待任务较重,此外还承担了高交会、文博会、大运会期间有关公务接待任务,全年接待共计652批次。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3.1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住房和建设局机关和下属7家事业单位2011年度没有新购车辆,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为383.14万元。住建局机关和下属7家事业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1辆,其中日常公务活动用车28辆,执法车58辆,生产用车5部。主要开支在于执法用车,包括对全市2000多个建设工地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近100个保障房项目协调推进,3000多公里管道燃气安全巡查,以及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验收、2000多家勘察设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1800多家物业企业监管等方面工作任务,全系统8家单位全年外出公务执法共计29477次。

  三、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50.54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增加81.62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5.23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增加45.23万元。主要原因:2011年度,为迎接大运,住建局机关和下属7家事业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组团全部取消,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2012年度,为学习借鉴国外在住房保障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有关外事规定报批两个出国(境)组团,另外,根据统一部署,参加由住建部、省住建厅组织的出国(境)业务培训。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01.01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增加15.23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我市在住房保障及人才安居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等多方面的改革创新,加上我市多项工作被列为全国试点示范城市,因此,2012年度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迎接检查及各兄弟省市单位来深学习考察的接待任务依然很重;原来没纳入预算管理的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1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4.30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增加21.16万元。主要原因:住建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执法工作检查的车辆支出。2012年度,轨道交通三期启动,地铁7、9、11号线共106公里全面开工建设,遍及全市的2000多个建设工地需要监管,3000多公里燃气管网需要巡查;保障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工及在建保障房将达到20万套,创历史最高记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等多项工作也将进一步推进,我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对上述各项工作现场执法、监督检查与组织协调的任务非常繁重,公务车运行费略有增加。同时,原来没纳入预算管理的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1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附表:

  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表

  2011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2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68.92万元

  0万元

  85.78万元

  383.14万元

  550.54万元

  45.23万元

  101.01万元

  404.30万元

 

  注: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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