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单位缴存公积金有困难?来,了解一下! 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返回首页
归档时间:2023-07-11

单位缴存公积金有困难?
来,了解一下!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第4点“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自3月25日起,受疫情影响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同意即可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政策内容

       3月25日起,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同意,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同一时间段,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业务只能选择一项办理,每项最多申请12个月。申请成功的,将在次月开始生效。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的,应当在2022年7月15日前提出申请。办理缓缴业务的,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办理渠道

在线办理

温馨提醒:单位专办员也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或“深i企”进入深圳公积金业务在线办理系统

柜台办理

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到单位所属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办理指引

  • 一、专办员登录

    点击深圳公积金业务在线办理系统首页右上角的【登录】按钮,在弹出框中输入专办员相关信息。

  • 二、提交办理

    登录后,点击“【菜单】-【疫情期间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业务】”,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办事指南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局长信箱:xf@zjj.sz.gov.cn|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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