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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网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1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502号)的工作部署,现决定在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网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合同网签试点,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为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网签提供技术支撑;优化完善基于“互联网+”的标后监管体系,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试点范围

  试点内容:建设单位在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通过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签订合同。

  试点时间:2022年7月7日-12月31日。

  试点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筑工务署,福田区建筑工务署、南山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鼓励其他建设单位积极参与,试点期间可联系我局梁振东报名参加试点。

  试点单位各选取不少于3个施工项目进行试点。

  三、合同网签操作流程

  合同网签参照现行纸质合同签订方式,由合同双方对拟定合同进行单位电子签章(公章)和法人(授权人)电子签名。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网签电子签名印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1)选择办理合同网签所需电子签名签章。试点项目在确定中标人后,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签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进行合同网签。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合同网签是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接具体工作,于7月15日前将联络人名单和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报送我局,确保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要做好经验总结。各试点单位应及时梳理试点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我局反馈。试点工作结束15日内,各试点单位就试点项目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我局。我局将加强对试点项目的动态跟踪,并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评估试点工作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网签电子签名印章办理指南

  2.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签操作指引

  3.试点单位联络人名单和项目清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梁振东,电话:0755-83786340)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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