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我局组织完成了深圳市能源大厦等39个项目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和深圳市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专家评审工作。经过审查,深圳市能源大厦等39个项目获得了国家一二星级和深圳市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告。
联系人:张成绪、唐振忠,联系电话:83788691、18218147365,传真83782101
附件:深圳市第六十至六十四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