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繁體版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信用信息双公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

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

  一、对于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二、对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一年。

  三、同一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

  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政策咨询电话:0755-83788061。

现场提交申请

  收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甘泉路与振兴路交汇处)

  收件电话:0755-83785012

信用修复办理完成后出具《信用修复决定书》电话通知领取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