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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

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

  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最短公示期为一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最短公示期为二年,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别重大事故的最短公示期为三年。

  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咨询电话:0755-83788061

现场提交申请

  收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甘泉路与振兴路交汇处)

  收件电话:0755-83785012

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材料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点击下载模板)

材料二:信用修复承诺书(点击下载模板)

材料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四: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材料六: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模板)

材料七: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情况的其他佐证材料

信用修复办理完成后出具《信用修复决定书》电话通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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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信访投诉邮箱:xf@zjj.sz.gov.cn|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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