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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公积金主题服务 > 租房提取全流程服务 > 常见问题

我在深圳买房了,可以办理什么提取业务?

  答: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和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可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进行按月提取或办理一年一次还贷提取。夫妻双方用同一笔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时,须双方同时办理,此业务可代办。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为确保提取额度最大化,职工存在社保存量的应最先办理社保存量提取,若职工同一时间段内有购房提取和其他提取需求的,除社保存量提取外应先选择办理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或其他计算可提取月份的提取业务,再办理本市购房提取,最后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对正在还款的住房进行按月提取。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具体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

  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和本市住房还贷提取(纯公贷),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须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银行公积金柜台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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