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由7栋19~25层住宅楼、1栋3层幼儿园和2层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123989.68m2,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发、承包双方于2011年7月签订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承台土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屋面及防水工程、人防、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消防、电梯等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竣工日期为2013年6月,合同价款为326615051.00元。
二、建筑标准
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填充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楼地面中地下车库为防尘耐磨高级地坪漆,地下走道,架空层地面、楼梯间为防滑地砖,其它为水泥砂浆楼面;内墙面中住宅为混合砂浆墙面,厨房、卫生间为釉面砖墙面,设备用房为矿棉吸声板墙面,其它为乳胶漆墙面;外墙面为干挂陶土板外墙面、涂料外墙面、铝合金窗、金属百叶窗及幕墙,其它为陶瓷面砖墙面;天棚中设备用房为防霉涂料以及吸声顶棚,卫生间、厨房、阳台为水泥砂浆顶棚,住宅其余部位为混合砂浆顶棚,其它为乳胶漆顶棚;屋面分为上人和不上人保温隔热屋面。
三、计价依据
(一)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施工合同的约定,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有投标报价的按投标报价,没有投标报价的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施工合同的约定的方法确定综合单价。
(二)计价标准: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2002)。
(三)材料价格:工程变更采用变更发生当期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采用市场价。
(四)取费标准:措施费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包干计取,其它费率《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深建价〔2010〕53 号)中的推荐费率计取。
四、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本工程竣工结算造价313511282.41元,各项单位造价指标及各项占总造价的百分比(详见附表1)。
附表1: 各项单位造价指标及各项占总造价的百分比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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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造价(元) |
单位造价 (元/m2) |
占总造价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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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建工程 |
257076333.29 |
2073.37 |
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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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气工程 |
27609459.07 |
222.68 |
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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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给排水工程 |
8761509.81 |
70.66 |
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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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工程 |
9500913.70 |
76.63 |
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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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风工程 |
2840666.54 |
22.91 |
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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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梯工程 |
7722400.00 |
62.28 |
2.46% |
|||
7 |
工程总造价 |
313511282.41 |
2528.53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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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造价各项费用及工料指标详见附表2、附表3
六、造价分析
本工程合同价款326615051.00元,竣工结算造价313511282.41 元,减少造价13103768.59元,竣工结算造价低于合同价款4.01%。竣工结算造价低于合同价款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增加造价2751131.24元,占合同价款的0.84%。
(二)扣减暂列金额减少造价11500000.00元,占合同价款的3.52%。
(三)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减少造价5224346.78元,占合同价款的1.60%。
(四)材料调差加少造价3058114.55元,占合同价款的0.93%。
(五)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偏差增加造价3927561.50元,占合同价款的1.20%。
七、案例评述
本工程的工程造价各项费用及工料指标基本合理,竣工结算造价低于合同价款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