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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规范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市建设局,市水泥及制品协会,各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信息统计工作,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企业信息库

  (一)加强企业信息管理。各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应认真填写企业信息表(详见附件1),20148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50515346@qq.com)。待我局审核完成后,将电话通知企业携带资质证书正、副本,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当场完成信息确认及登记工作。

  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应将已完成信息登记的资质证书副本存放在分站备查,设立分站较多的,可申请增加资质证书副本数量,但企业持有的资质证书副本数量不得超过站点总数。此次确认的信息将纳入信息库管理,并作为今后检查、评价、评选等工作的基础信息。

  (二)及时办理信息变更。发生以下情形的,企业应按时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1、预拌混凝土站点拆除的,应自完成拆除之日起15日内;

  2、预拌混凝土站点经营权发生变更的,买卖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

  3、站点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它应办理信息变更的情形。

  二、规范信息统计

  我局委托市水泥及制品协会承担我市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运输单位的统计工作。

  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份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销售数据报送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市水泥及制品协会对企业提交的统计数据分类、汇总后,于当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至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信息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7月9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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