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朗麓家园、金穗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项目公开整体招租《招租公告》和《招租文件》的规定,对提交了申请资料申请人的主体要求和资格条件(以下称要求和条件)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朗麓家园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请时间内,有深圳市宏佰时尚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世纪全家福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岁宝连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共三个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缴交了意向承租申请保证金。经审核,深圳市宏佰时尚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岁宝连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两个申请人符合本项目公开整体招租的要求和条件。申请人深圳市世纪全家福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因该公司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正在自营或整体经营管理的单个商业项目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不符合本项目公开整体招租的要求和条件。
本项目因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申请人少于三人,按照《招租文件》规定,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二、金穗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请时间内,有深圳市宏佰时尚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富坪商场有限公司、深圳市家和福百货有限公司共三个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缴交了意向承租申请保证金。经审核,申请人深圳市宏佰时尚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富坪商场有限公司、深圳市家和福百货有限公司均符合本项目公开整体招租的要求和条件。
公示期为2017年8月15日上午9时至2017年8月17日下午6时。对本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应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于公示期内到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七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资产运维部710室予以提交,同时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以便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82563321、83210067。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