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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首次轮候申请家庭排序信息公示的通告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首次轮候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的申请信息公示已经结束。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市府令第228号)、《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深建规〔2012〕10号)和《关于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等规定要求,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已经建立,现就首次轮候申请家庭排序信息公示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家庭排序信息公示及查询

  安居型商品房首次轮候申请家庭申请信息公示于2013年11月13日截止后,83户申请家庭因近期购买商品房等原因而放弃申请,23户原无效申请家庭因申诉理由成立调整为有效申请家庭,截至目前,首次轮候有效申请家庭共24350户。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深建规〔2012〕10号)第十五条,首次轮候有效申请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排序已经确定,现将排序及有关信息(详见附件)在以下网站予以公示: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申请家庭和市民可登录上述网址查询。申请家庭和市民使用网络自助查询有困难的,可以向市、区主管部门申请查询。

  二、诚信申报与信息变更

  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深建规〔2012〕10号)的规定,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在轮候期间,申请家庭的住房、家庭人口、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手续。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主管部门取消其轮候资格。市主管部门将定期更新在册轮候家庭的申请信息,并在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三、核查管理与违规处罚

  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深建规〔2012〕10号)第十七条,主管部门将会同规划国土、人口计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不定期对在册申请家庭的住房、家庭人口、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婚姻、社会保险、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进行抽查。

  抽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取消申请家庭的轮候资格。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市府令第22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监督、举报和投诉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投诉举报电话:83785028、83785038。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其它事项

  (一)轮候排序相同的在册轮候家庭,市主管部门将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具体的轮候排序,抽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邀请公证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册轮候人代表现场监督。

  (二)目前,日常轮候申请已开始受理,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登录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请、预约受理时间,并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三)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二楼。咨询电话:23901599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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