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以下简称《轮候办法》)的文件精神,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辉公司)将于2013年5月14日正式启动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项目共2437套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配售工作。现将申请认购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及房源基本情况
(一)西乡安居家园
西乡安居家园位于宝安中心区西北部,航城大道与宝安大道交叉口,总共5栋住房,1栋14层,2-5栋每栋15层。总房源701套,其中76㎡左右两房348套,89㎡左右三房353套。预计交付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开发建设单位为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观澜茗语华苑
观澜茗语华苑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总共7栋住房,每栋32层。总房源1736套,均为64㎡左右两房。预计交付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二、配售价格
(一)西乡安居家园
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0〕1082号)的规定,西乡安居家园的配售均价为738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下同)。房源具体价格依据楼层、朝向及位置等差异,价格区间为7133~7648元/㎡。
(二)观澜茗语华苑
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1〕1034号)的规定,观澜茗语华苑项目的配售均价为5336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下同)。房源具体价格依据楼层、朝向及位置等差异,价格区间为 4275~6192元/㎡。
三、配售对象
参照《轮候办法》的文件精神,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双限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超生子女行为,且提出申请时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满15年的除外)。
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四、配售方式
(一)选房队列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房源情况及申请家庭意向分为两房队列和三房队列。两个项目不再分开排队。
(二)房源安排
1、单身居民
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配售房源为观澜茗语华苑64㎡左右两房。
2、二至三人家庭
二至三人家庭配售房源为观澜茗语华苑64㎡左右两房、西乡安居家园76㎡左右两房。
3、四人及以上家庭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购三房或两房房源之一,四人以上家庭购买两房房源的,低于家庭人口数对应的建筑面积差额部分不予补偿。
4、人才家庭
申请人或配偶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或高级人才的二至三人家庭,可同时申购两房和三房房源,但最终只能选购其中之一。
(三)选房排位规则及优先规则
1、选房排位规则
两房队列和三房队列分别参照《轮候办法》中列明的轮候规则对申请家庭进行排序。三房队列中,申购三房的四人及以上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三房房源,再行安排申请人或配偶属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或高级人才的二至三人家庭按轮候规则选购三房房源。申请人或配偶属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或高级人才的二至三人家庭在两房队列中的选房排位一并保留。以上人才家庭未能选购三房房源的,则可依照其在两房队列的排位选购两房房源。
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申请、配售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因申请家庭填报失误,导致其选房排位变化的,按照“只后不前”的规则进行处理。请申请家庭务必核准申请信息再填报。
2、特殊群体选房排位优先
经市政府批准,在本次配售中,下列初定入围申请家庭的选房排位按如下顺序优先:
(1)家庭成员中包含残疾人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初定入围申请家庭;
(2)申请人或配偶为参战退役人员的初定入围申请家庭;
(3)申请人或配偶为基建工程兵(是指1983年前集体转业或退伍到深圳的基建工程兵)的初定入围申请家庭。
初定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的优先顺序同上。
五、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确定办法
本次安居型商品房配售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名单。两房队列中排名1-2084位的申请家庭作为两房初定入围申请家庭,排名2085-4168位的申请家庭作为两房初定候补入围申请家庭;三房队列中排名为1-353位的申请家庭作为三房初定入围申请家庭,排名为354-706位的申请家庭作为三房初定候补入围申请家庭。
若选房人数少于实际可供房源套数,我们将在未入围申请家庭名单中根据其实际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另行公示。
六、申请认购程序
(一)网上申报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已于2013年3月12日正式启动。为了简化本次申请流程、方便申请家庭,凡已在线提交轮候申请信息的申请家庭无需再次网上申请。有意向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但尚未完成网上轮候申请信息提交程序的,应在2013年5月28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请程序,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申购本次提供的安居型商品房。(无意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其首次轮候申请的截止时间不变。)
申请人亦可到其户籍所在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领取《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手工填写后,由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代为录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为保障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认购
已提交网上轮候申请信息且有意向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还必须履行网上认购程序。即:凭申请表编号(或备案回执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手机验证码登录市售房中心网站,点击“安居型商品房专栏”中的“认购申请”版块提交本次项目的认购申请,并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书》(以下简称《认购申请书》)。
网上认购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9:00-2013年5月28日24:00(总计15天)。2013年5月28日24:00前未完成网上认购的,视为放弃认购本次提供的安居型商品房。
(三)认购家庭名单及排位公示
根据选房排位规则和优先规则,市售房中心计划于2013年6月8日对所有认购家庭的名单、排位,以及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的名单、选房排位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同时,告知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提交书面材料和交纳诚信保证金的时间。
(四)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交纳诚信保证金
1、尚未取得《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的申请家庭
尚未取得《备案回执》的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应按规定时间,凭《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提交书面材料通知书》(以下简称《提交书面材料通知书》)和《认购申请书》到市售房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同时交纳8万元诚信保证金。申请材料明细详见在线打印的《提交书面材料通知书》。
2、已取得《备案回执》的申请家庭
已经取得《备案回执》的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无须再次提交申请材料,可凭《备案回执》和《认购申请书》按规定时间到市售房中心交纳8万元诚信保证金。
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中,家庭成员包含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以及申请人或配偶为参战退役人员、基建工程兵、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或高级人才的,须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此类家庭的相应资格。
请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务必按照告知时间到市售房中心办理上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
如申请家庭提交材料审核属实,并成功购房,8万元诚信保证金将转为购房款;如申请家庭提交材料审核属实,放弃本次购房资格或未能成功购房,8万元诚信保证金将在选房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如申请家庭涉嫌申报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材料的,将暂扣8万元诚信保证金,经调查核实后,提请市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及其选房排位公示
市售房中心将会同公安、规划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及选房排位,并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
(六)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看房
卓越公司、新生辉公司将安排时间组织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现场看房。
(七)领取《选房通知书》
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按告知的时间到市售房中心领取《选房通知书》,并凭《选房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
(八)自选房号及签订认购协议书
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的申请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
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即时签订认购协议书。未按时选房或签订认购协议书的申请家庭,视为自动放弃选房。市售房中心将取消其选房资格,所选房源另行配售。
(九)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信息公示
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市售房中心和卓越公司、新生辉公司都将核对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并于当日21:00前,在市售房中心网站公示选房结果、剩余房源。待选房结束以后,市售房中心适时将所有的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十)签订买卖合同
申请家庭根据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七、咨询、投诉、监督和举报
市住房和建设局纪委将对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申请配售工作全程监督。欢迎广大市民对公示信息和配售工作予以监督。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市售房中心咨询、投诉或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市售房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二楼,咨询电话:23901599。
市住房和建设局纪委投诉举报电话:83785028、83785038。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市主管部门将会同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的申请资格进行抽查。涉嫌申报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材料的,经调查核实后,市主管部门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其购房资格,其所购房源另行配售,交纳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最高处以20万元的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
(二)四人及以上家庭如需调整其在申请表中选择的申购户型,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前登录系统或到市售房中心变更相关申请信息。所有申请家庭的认购申请一经提交则不予变更,请申请家庭务必充分考虑后,再行提交。申请家庭提交认购申请后,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户籍、家庭结构、住房情况、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须于2013年5月28日前向市售房中心提出书面的变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第一次网上申报时发现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的,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在网上申请受理截止前,到市售房中心提出申诉。
(四)申请家庭应密切关注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上发布的认购申请家庭名单、排位,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名单、排位及后续工作安排等相关通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五)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但未能购买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可按有关规定参与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六)如有调整事项及未尽事宜,将由市售房中心统一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市售房中心对本通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
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生辉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