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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会计辅助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会计辅助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辅助工作内容

  完成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会计档案(每年约35万份)的打印、附件整理、粘贴、装订工作以及数据收集整理、核对等财务辅助性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须安排两名专职辅助人员在公积金中心驻点一年完成上述工作。

  2.辅助人员严格执行公积金中心财务操作规程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内部资料严加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3.辅助人员须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公积金中心工作纪律并保持工作稳定;熟练办公软件应用;其中,一人具备一年以上档案整理工作经验,一人财会专业,具备一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三)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1年。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以和中标人协商确定是否续约,续约次数不得超过2次,合计续约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且续约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

  如果发生辅助人员离职、休产假等情况,中标人须及时更换补充辅助人员;辅助人员更换期间无人在岗的,或请休假合计超过10天的,服务期需相应延长;每次人员变更,服务期再增加5个工作日,完成培训和工作交接。

  三、投标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深圳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开展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三)具有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相关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四、定标方法

  一次票决法。

  五、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一)项目预算

  一年费用上限28万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后,公积金中心向中标人支付30%费用;项目开展4个月后,再支付30%费用;项目开展8个月后,再支付30%费用;项目合作期满后,支付剩余费用。

  六、项目验收

  公积金中心负责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日常检查督导,合作期满完成工作交接,不再另行组织验收。

  七、投标资料

  (一)投标人资质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相关业绩简介。

  (三)报价书,含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管理费(含服务费、税金、风险金等),两项单列,其中投标人应将不低于总价的80%用于人员经费。报价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自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八、提交投标资料地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七路1号裕和大厦7楼。

  联系人:黄惠雯,联系电话:0755-23958335,13570878560。

  九、截标时间

  2022年1月6日18时。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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