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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立项的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2年,还能申请应用成果评审吗?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最新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25〕194号)要求,原则上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两年内未申请应用成果审核的不再进行应用成果评审。通知详情可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广东省省级工法和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受理平台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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