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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现哪些情形时,应当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根据《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专项排查,房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专项排查:

(一)恶劣天气前后,对危险房屋进行排查;

(二)发生自然灾害及重大事故后,对受灾区域房屋开展全面安全排查;

(三)上级各部门交办或其他应当进行排查的情形。

  经排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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