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废弃物处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子联单信息确认,电子联单签认有几个环节?

  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电子联单签认分为出场(厂)签认和进场(厂)签认两个环节。其中,出场(厂)签认是在车辆装载建筑废弃物后,由工程施工单位或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管员将电子联单记载的信息与车辆装载的建筑废弃物类型、装载量等核对后,进行联单信息确认。进场(厂)签认是在车辆装载建筑废弃物后,由消纳场所的监管员将电子联单记载的信息与车辆装载的建筑废弃物类型、装载量等核对后,进行联单信息确认,确认信息无误后,方能进场(厂)消纳。

相关附件

  •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