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活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采购人在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询价采购文件,发布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采购人可以在其他媒介同时发布询价采购信息,可以通知潜在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询价采购信息内容应当与询价采购文件保持一致;
(二)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通过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三)询价采购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时间内统一评审报价文件,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推荐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评审完成后,询价采购评审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意见;
(四)采购人根据询价采购评审小组意见及相关规定,在评审小组推荐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并以其报价作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即为采购人实际购买价格。所确定的供应商放弃供应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询价采购结果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可以根据评审意见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询价采购。
采购人非建设单位的,询价采购结果应当报建设单位书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