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营业厅内设置的餐饮场所可以按下列原则划分防火分区:
1.当无明火作业的餐饮场所,类似商铺的快餐、特色小吃、饮料、轻食店等小型餐饮场所时,可视之为商业业态的一种,与商店一同划分防火分区。
2.当餐饮场所有明火作业、就餐区与厨房区分隔的业态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民用建筑中有关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
商店营业厅内设置的餐饮场所可以按下列原则划分防火分区:
1.当无明火作业的餐饮场所,类似商铺的快餐、特色小吃、饮料、轻食店等小型餐饮场所时,可视之为商业业态的一种,与商店一同划分防火分区。
2.当餐饮场所有明火作业、就餐区与厨房区分隔的业态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民用建筑中有关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